第三一七章傲娇影帝,离婚请签字十三-《快穿之男神跟着炮灰跑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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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想,她终于能够成功翻身了!

    同样是听歌,高雪璇却如遭雷劈,气得牙根发痒。

    她从来就不觉得像宋宁凝那样的土包子,和她会有什么可比性,更不觉得她还能咸鱼翻身。

    可是,现在整个现场都沸腾了!

    或者这就是音乐的魅力,只要能真诚的打动观众,大家就会重新接受她,忘记她曾经的肤浅。

    因为……爱音乐的人,都相信歌如其人,能那般深情又真诚歌唱的人,不会太糟。

    江宇锋因为是上一场的第一名,他可以自由选择出场序号。

    他选择了压轴上场,他演唱的曲目,也是他自己创作的歌曲《那年的她》。

    那首歌,是纪念他在民族音乐学院,学习音乐的日子。

    歌中反复提到,那一年的夏天,他在学校邂逅的一位女孩,有铃铛一样清脆的笑声,有野玫瑰那样坚韧的性格,还有泉水一样美丽清透的笑容。

    后来他带走了属于学校的一切,忘记了学校后街小酒吧的啤酒,唯独带不走当年的女孩,也找不回她的身影……

    整场比赛,就数这两首歌最令人印象深刻,回味无穷。

    最后,评审们的投票结果,在很晚的时候,出来了——

    宁凝补位成功,杀入八强,可以继续留在舞台上继续唱歌。

    当另一名主持人,向大家宣布宁凝的成绩之后,宁凝毫不掩饰她的喜悦,开心地大笑起来。

    高雪璇很不屑,问:“看来补位成功,淘汰了其他选手,让宁凝觉得很开心呀!”

    靠!

    宁凝在心里暗骂,她这是在帮她招黑啊!

    要知道,今晚被淘汰出局的,是一位歌坛前辈,宋宁凝几乎就是听着她的歌长大的。

    可是那位前辈被淘汰,并不是她和宁凝单独pk的结果,而是综合所有人的成绩,她排在最后,才被淘汰的。

    宁凝马上回答:“怎么可能,我笑是因为我又有一次机会,可以唱歌给更多的人听,每一次的机会都弥足珍贵。”

    “至于前辈,她是我的偶像,小时候为了看她的演出,我走了二十里的山路。”

    “哦?”高雪璇挑眉,她好像抓到了漏洞,“前辈曾经去过那种偏僻地区演出吗?”

    那可是一位唱惯歌剧的女高音啊!

    在高雪璇的印象里,似乎那位前辈,从来都是在最高级的歌剧院里演唱,或是直接上春晚这样的大型演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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